今天沈阳律师栏目给大家解读一下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权属转换问题。首先,我要很遗憾地说:并不是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希望拜金的小姐姐和伪名媛们都好好学习一下!
汉伟与金链女士系男女朋友关系。汉伟想结婚,而金链女士要求汉伟必须买房,汉伟遂答应卖掉冯总留给自己的河磨玉石后就买房。两人登记结婚后,汉伟将河磨玉石变卖,然后购买了房屋一套,产权登记证书上的产权人为汉伟。婚后不到三年,金链女士要求离婚,并且要求分割房屋一半的份额。汉伟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的分割提出反对意见。两人争执不下。
沈阳律师认为:
这套房屋为汉伟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为,购买房屋的款项实际上来源于是汉伟的婚前个人财产且虽在婚后购置,但是登记于汉伟个人名下,故仍属婚前财产,理由如下:
首先,汉伟取得河磨玉石系在其与金链女士登记结婚之前,故该河磨玉石属于汉伟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婚后财产,如果婚前财产只是财产形态上的转化,那么此财产不属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汉伟购买房屋的款项宜认定为其婚前个人财产。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采用登记制。汉伟在购买房屋后产权登记于其一人名下,结合出资该房屋可以确认为系汉伟的个人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屋登记于汉伟和金链女士两人名下,那么就可能构成汉伟对金链女士的赠予,该种赠予行为系汉伟对自己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的一种自主处分,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金链女士将能取得相应的份额。
那么,总结一下要点:1、要查清楚对方有多少婚前财产(挺有难度);2、要用爱去感化你的爱人,直到财产登记于共同名下:3、无需登记又难查找的财产你就不要惦记了(只能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