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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立案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经常有人向沈阳律师咨询:打官司胜诉后被告不履行判决,胜诉方向法院申请执行都需要在报哪些材料?我们专业的律师根据经验对沈阳地区法院所需材料总结如下:

沈阳地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立案提交材料须知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由申请人签名的《执行申请书》(立案庭提供)1 份。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二)法人的:法人证明原件 1 份,法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代码证复印件各 1 份。委托他人代理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授权委托书(要求写清代理权限,桌面上有模板)。

2、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供(1)律所函(与律师证所注册的事务所一致);(2)律师证及复印件(实习律师不得单独代理或代为律师立案)

3、受托人为近亲属的,提供(1)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户口本、结婚证及复印件(或提供派出所,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4、受托人为单位员工的,提供(1)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社会保险资料(或劳动局有备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受托人为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提供(1)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及复印件;2)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3)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的证明材料。

6、受托人为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提供(1)身份证及复印件;2)社区、单位推荐材料;(3)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7、受托人为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提供(1)身份证及复印件;(2)符合民诉法司法解释第 87 条规定的材料。

三、法律文书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法律文书原件(用于核对复印件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 1 份。

申请人提交的法律文书上须有承办法官签署的该判决已生效并签名、标注日期(民事调解书不需要法官签名)或提交上级法院的法律文书。

(二)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仲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四、向哪个法院申请:

本院一审的案件;按法律规定由本院受理的仲裁裁决。

注:1.涉军、被申请执行人为街道以上行政机关的由本院代为收取材料并送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2、恢复执行立案向原执行法官提出,原执行法官调离的,联系原承办法官所

在的执行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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